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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广州市从化区应急管理局对外公布《广州市从化区大广高速“7.16”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》。
报告显示:2022年7月16日23时33分,在大广高速上行3350公里950米处,由北往南方向行驶的粤LJ297U号小型普通客车(共搭载5人)疑因错过高速出口,突然变道,赣BA5337号重型厢式货车躲避不及碰撞小型普通客车右侧车尾,造成小型普通客车上3人死亡,1人受伤。
事故发生后,省安委办对该事故进行了挂牌督办。根据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》等有关规定,2022年7月21日,市政府成立了事故调查组。市公安交警部门委托了第三方专业技术机构对车辆性能、行驶速度、碰撞速度、驾驶员、死者、伤者进行技术鉴定。2023年3月24日,该起事故经市政府审批结案。
通过现场勘查、调阅资料、人员问询、调查取证、检测鉴定,事故调查组认定,广州市从化区大广高速“7·16”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是一起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。
事故调查组通过调查,认定事故直接原因为:粤LJ297U号小型普通客车驾驶员杜祥兵违反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三十八条及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,以8.2km/h的低速驾驶机动车,违反禁止标线向第三车道、闸口连续变更车道,影响相关车道车辆行驶,导致驾驶赣BA5337号重型厢式货车在第三车道的蔡清林躲避不及,货车车头碰撞粤LJ297U号小型普通客车车尾右侧,最终造成小客车上3人死亡,1人受伤。
事故调查组建议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;对调查发现的运输公司安全管理方面的问题线索进行移交;并建议公安、交通等部门及高速公路业主单位落实相关防范措施。(张吉强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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